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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7月,国务院发布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自2013年启动该《条例》工作起,2014年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,2017年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,前后酝酿十年,数易其稿,今年终于迎来了私募行业首部行政法规的出台。
《条例》共分为七章六十二条,紧紧抓住私募基金管理人、私募基金托管人、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等关键主体,紧紧围绕资金募集、托管运作、登记备案、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,进行具体规定、系统要求,并从风险源头监管防控,直指本行业存在的承诺收益、公开宣传等乱象,规范了私募行业投资业务活动,使得本行业有法可依,有据可循。《条例》还专章设立创业投资基金,并特别强调对创业投资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、差异化自律管理。除此之外,本章还特别明确了国家对创业投资基金政策上的支持,鼓励投资成长性、创新性创业企业,鼓励、支持和引导长期资金投资于创业投资基金。
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也是推动私募行业法治建设的关键之年,《条例》的出台表明国家鼓励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,鼓励其发挥服务实体经济、促进科技创新等功能作用,同时将私募行业的规范建设推向了新的台阶,具有里程碑意义。